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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建能源服务合资公司 公开征集合资合作方的公告
发布时间 | 2024-03-14


重庆气体压缩机厂有限责任公司

关于组建能源服务合资公司

公开征集合资合作方的公告

(一)合资项目基本情况

项目名称

组建能源服务合资公司

注册资金(万元)

3000万元

立项批准单位

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

批准文号


拟征集合资方数量

1

企业类型

有限责任公司

合资企业股权结构

股东姓名

持股比例(%)(暂定)

重庆气体压缩机厂有限责任公司

51

合资方

49

合资企业经营范围

一般项目:石油制品制造(不含危险化学品);炼油、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气体、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;炼油、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;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;机械设备租赁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机械设备销售;石油制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燃气器具生产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。)

许可项目:燃气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

达成或终结的条件

1、本次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合资方。

2、最终合资方与重庆气体压缩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成功签署《合资协议》及《公司章程》,经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。

(二)合资方资格条件

合资方资格条件

1、意向合资方应为中国境内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,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(以营业执照为准)。

2、意向合资方在石油化工行业有较好的市场拓展能力。

3、意向合资方商业信誉良好,近三年内未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,不存在潜在或未决重大诉讼、仲裁及争议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(本项须书面承诺)。

(三)信息发布需求

信息发布期

5个日历日(自气压公司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)。

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

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合资方,则: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,直至产生意向合资方。

(四)遴选方案

遴选方案

1、信息披露期满,如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资方递交报名书的,则直接与重庆气体压缩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合资谈判。

2、信息披露期满,如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资方递交报名书的,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。

3、竞争性谈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(1)意向合资方的经营能力及综合实力(财务状况、净化处理工艺包成熟程度及专利技术、市场拓展能力等);(2)意向合资方能为项目提供的战略支持,包括但不限于:①在中石化化工行业加工处理方面是否具有行业资源、拓展能力等;②与重庆气体压缩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规划、经营理念的契合度,是否能够优势互补与协同;③意向合资方能够为合资公司提供融资支持。

(五)项目联系方式

联系人

蔡畅

联系电话

18983612997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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